我附近的婚禮餐飲 婚禮企劃助理 本通知所述的意見並不預先判斷歐盟委員會可能在法院代表的立場。 本通知所包含的資訊具有一般性,並非針對特定個人或組織。 歐盟委員會或代表其行事的任何其他人均不對以下資訊的可能使用承擔責任。 本通知僅作為指導方針,只有歐盟立法文本才具有法律效力。 對法律的任何真實解釋都必須源自指令文本並直接源自法院的裁決。 本通知考慮的是法院截至 2021 年 10 月所作出的判決,無法預測法院判例的未來發展。 如需送貨,有需要的人必須根據該法令附件 1 支付適用的送貨上門費用。 主辦單位或主辦單位第三方指派參加活動的所有人員(例如見證人、家長)(例如樂隊、婚禮策劃師、攝影師或蛋糕供應商等外部服務提供商,以及婚禮見證人等)。 )至少在活動開始前一周必須通知飯店一次,並提供地址和聯絡資訊。 對於造成的損害在個別情況下,飯店可能會要求組織者購買足夠的保險或禁止外部服務提供者或供應商參與活動。 主辦單位有義務遵守飯店的消防規定,特別是不得阻礙逃生路線,並有義務遵守所有客房內的禁煙規定。 退貨的直接費用應由消費者承擔,除非經營者未根據第 6 條第(1)款第(i)項告知消費者此要求或已承諾承擔該費用。 這兩個資訊也可以在附件一A部分所包含的提款資訊樣本中找到,貿易商可以利用這些資訊來履行向消費者提供資訊的義務。 「直接成本」一詞不包括商家因退貨而產生的任何管理、處理或「補貨」成本。 例如,當經營者提供隱形眼鏡或牙刷時,其包裝根據第16條第1款e)點被視為“密封”,經營者必須告知消費者撤回條件、期限、第6 條第(1) 款h) 項規定的等。 經營者也必須告知消費者,出於健康和衛生的原因,如果消費者打開商品包裝,則失去撤回權。 儘管貿易商也必須接受消費者在延長的撤回期間內的撤回權,但他們沒有明確的義務告知消費者延期的可能性(另請參閱指令所附的「撤回資訊樣本」)。 辦桌外燴 此資訊要求特別適用於商家宣傳優質服務的電話號碼的情況,消費者必須撥打該電話號碼才能就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簽訂合約。 《服務指令》第22(1)至(4)條對服務提供者必須向服務使用者提供的資訊提出了具體要求,並要求以清晰、明確和及時的方式提供這些資訊。 第 22 條第(5)款進一步規定,這些要求「不應妨礙成員國對在其境內設立的服務提供者施加額外的資訊要求」。 根據第二條第(五)項的定義,將合約歸類為「銷售合約」的標準是商品所有權轉移給消費者。 國家法律)如果服務的提供是在合約服務期間內或在合約服務期間內發生的單一服務交易的範圍內,如果是連續提供的數位內容或數位服務的問題。 經營者還必須確保根據第 6(1)(c) 條在簽訂合約之前(以及在確認合約時)向消費者告知的所有線上通訊工具都可以在經營者的使用者介面上輕鬆存取。 任何其他通訊方式的展示和廣告方式不得使消費者難以存取和使用根據第 6 條第 (1)(c) 款提供的通訊方式。 儘管該資訊義務具體指“商品或服務”,但它也適用於第 5 條第(2)款和第 6 條第(2)款規定的公用事業服務和線上數位內容。 此例外適用於消費者親自在場以及以自動化方式銷售/提供商品或服務的地點(例如自動販賣機、自動加油站或停車場)簽訂的合約。 因此,在非履行合約所必需的資料管理作業的情況下,商家資料控制者必須根據《一般資料保護規範》確保資料管理具有另一個法律依據。 另一方面,CRD 意義內的「合約」包括雙方的所有權利和義務,無論 GDPR 中個人資料管理的法律依據有何區別。 除了相關具有約束力的立法的規定外,一般條款和條件還包含我們之間合約的內容。 因此,這些條款和條件包含您和我們的線上商店的權利和義務、簽訂合約的條件、履行期限、交貨和付款條件、責任規則以及行使撤銷權的條件。 (2) 若經營者在第9 條第(2) 款所述之日起12 個月內向消費者提供了本條第(1) 款所要求的信息,則撤回期限在該信息提供之日起14天後到期。 (4) 第 (1) 款 h)、i) 和 j) 點提到的資訊也可以透過附件一 A 部分規定的退出通知樣本提供。 除了《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一般條款外,修訂後的《消費者權利指令》還允許成員國通過國家條款,規定有關撤銷權的更優惠規則。 否則,消費者仍可撤銷相關合同,並有權根據CRD 第14 條第(4)款的規定,不為收到的數位服務或線上數位內容付款(或要求退款)(請參閱第5.8 條) 。 如果消費者在撤銷期限屆滿之前要求提供服務,也必須向其提供行使撤銷權的可能性。 另一方面,必須確保如果消費者行使撤銷權,商家因其提供的服務而獲得足夠的經濟補償。 比例金額的計算必須以合約中確定的價格為基礎,除非消費者表明總金額本身不成比例,在這種情況下,應支付的金額必須根據服務的市場價值計算。 市場價值必須與合約簽訂時另一交易者提供的相同服務的價格進行比較來決定。 外燴廚房 因此,如果消費者要求在退出期結束之前開始提供服務,則在缺席合約的情況下,他必須明確提出這一要求,而在營業場所之外簽訂的合約的情況下,他必須在耐用的數據介質。 同樣,商家必須透過持久性資料媒介告知消費者其有義務支付與已提供的服務相稱的費用。 對於標的物既是商品又是服務的合同,本指令關於退貨的規定必須適用於商品,服務的報銷規則必須適用於服務。 數位內容是以數位形式產生或提供的數據,例如電腦程式、應用程式、遊戲、音樂、影片或文本,無論它們是否可以透過下載或處理資料傳輸、實體媒體或其他方式存取。 就本指令而言,CD 或 DVD 等有形媒體上提供的數位內容應視為商品。 儘管該指令沒有明確規定此類權利,但並不妨礙貿易商和消費者同意透過將訂單中銷售的一件或多件商品退還給消費者來部分退出合約。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同一合約下提供的多種商品中存在銷售產品,則貿易商沒有義務同意僅退回全價產品。 根據CRD第13條第(6)款,在合約終止時,經營者有義務根據消費者的要求,在行使撤銷權後,以常用的、機器可讀的格式提供資料。 因此,在沒有任何明確聲明的情況下,不能僅透過退回貨物來撤銷合約。 郵局拒絕交付或不接受貨物不被視為有效的撤回表示。 因此,該指令確保商家在因技術原因未將包裹交付給消費者時不會錯誤地認為退回包裹即為取消。 當第 16 條中列出的撤銷權例外之一適用時,必須根據第 外燴廚房 6(1)(k) 條將該例外情況告知消費者。 例如,如果貨物於3月1日交付或服務合約於3月1日簽訂,則行使撤銷權的最後一天為3月15日,或在第(1a)款規定的情況下為3月31日。 歐盟消費者權利不適用於合約的資訊應盡可能簡潔、顯著地附加在第三方服務提供者已將自己標識為非貿易商的資訊之後。 該通知的主要目的是讓消費者意識到他們沒有通常期望的法律保護,例如撤銷權或保固權,以便他們在充分認識到這些限制的情況下簽訂合約。 對於數位內容或數位服務,服務提供者對提供服務時存在的錯誤履行的責任在服務之日起兩年內(或根據相關法律適用的較長責任期限內)變得明顯。 如果經營者未得到消費者的明確同意,而是透過應用預設選項得出消費者應拒絕以避免支付超額金額的結論,則消費者有權要求退還已支付的金額。 然而,應該指出的是,PSD2第62(5)條規定成員國可以禁止或限制對卡支付交換費條例未涵蓋的特定現金替代支付工具收取附加費。 交易-如上面所說的使用商業卡和三方系統發行的卡片。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貿易商未能指定履行服務的時間,該指令並未包含針對服務合約的明確規則。 第 18 條僅適用於第 17 條第(1)款明確規定的銷售合約。 第十八條關於交貨時間的規定與第五條第(1)款(d)項及第六條第(1)款(g)項中註明貨物交貨時間的要求有關。 台中外燴 (1) 若雙方對交貨時間沒有不同的約定,則貿易商應在合約簽訂後不得無故拖延地交付貨物,但最晚應在 30 天內交付貨物,並將貨物交由其管有或交付。 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了消費者無撤銷權或滿足一定條件即喪失撤銷權的13種合約/情形。 如果消費者提出要約,則涉及缺席合約或場外合約的簽訂。 消費者接受經營者自行退貨或經營者自費退貨的,經營者不得行使第十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拒絕退款的權利。 根據第 6 條第 (1) 款,資訊必須以清晰易懂的方式提供。 根據第 6 條第(4)款,貿易商可以使用指令附件一 A 部分中的樣本取消通知來提供有關 h)、i) 和 j) 點資訊的資訊。 本條款中的「親自和單獨聯繫」一詞適用於在商家營業場所或使用任何電信手段立即以合約形式正式確定的要約和類似商業通訊(無論其法律分類如何)。 交易者了解其活動的性質,並且必須按照適用於在營業場所內外簽訂的合約的規則行事。 任何爭議,例如是否適用撤銷權,因為合同應被視為場外合同,必須根據具體情況決定。 台北高級外燴 此外,第 3(3) 條列出了指令未涵蓋的特定合約類型。 例如,該指令不適用於金融服務合同,包括保險和投資合約。 社會和健康服務、賭博、假期權利和相關假期服務也不包括在內。 客運服務和包價旅行合約 (33) 一般不包括在內,儘管有一些規定適用。 根據該條規定的比例原則,本指令不會超出實現該目標所需的範圍。 (88) 例如,請參閱《貨物銷售指令》第 11 條第(2)款第二項。 (29) 識別可用於完全或部分識別個人使用者或設備,即使 cookie 已關閉。 根據《消費者保護合作法令》規定的協調義務,主管機關或法院可以決定處以強制罰款(例如按日罰款),直到商家停止違法行為。 如果交易者不顧相關命令在規定期限內停止違法行為,當局或法院也可以決定有條件地處以罰款。 對於此類侵權行為,第24條第(3)款要求成員國確保處以罰款的可能性,罰款金額最高不得低於貿易商年營業額的4%。 戶外婚禮 因此,成員國可以將罰款的最高金額設定為高於交易者年營業額的4%。 他們還可以選擇根據更大的基準(例如商家的全球銷售額)來實施罰款。 同樣,他們可以將在消費者保護合作框架內採取一致行動的製裁範圍擴大到其他類型的違法行為,例如國內違法行為。 如果商家根據協議在履行其主要合約義務的對價之外使用額外的金錢索償,則消費者在明確同意支付這筆額外金額之前不受合約或要約的約束。 網路商店對因網路網路故障而導致的通訊線路、軟體操作不當、程式錯誤或購買設備的技術錯誤所造成的後果不承擔任何責任。 對於某些產品,由於資料輸入錯誤,給定圖像和產品描述之間可能存在差異,在這種情況下,有關錯誤價格的規則也適用。 接受一般條款和條件即表示買方聲明其已達法定年齡。 請仔細閱讀我們的一般條款和條件,因為透過在 arbonika.com 網站上發送產品訂單,您聲明您了解並認為一般條款和條件對您具有約束力。 下午茶外燴 交易者未能提供第7條第(2)款或第8條第(7)款要求的確認。 您可以將退出合約的決定包含在任何其他明確的聲明中。 (2) 如果本指令的任何規定與規範特定部門的另一歐盟法律法案的規定相衝突,則後一歐盟法律法案的規定應管轄並適用於該部門。 該指令尊重基本權利,並考慮到《歐盟基本權利憲章》特別承認的原則。 實際上,該指令適用的貿易商和消費者之間的合約通常包含銷售和服務合約的要素。 在這些情況下,第 2 條第(5)款定義的最後部分是相關的,因為銷售合約「可能涵蓋商品和服務」。 銷售合約和服務合約的定義請參閱指令第 2(5) 和 (6) 條。 線上數位內容合約和公用事業合約沒有具體定義,但說明 (19) 解釋說,就指令而言,它們不是銷售或服務合約。 如果婚禮在婚禮日期前 6 個月取消,我們將收取 1,800 歐元的統一取消費。 如果婚禮在婚禮日期前 3 個月取消,則收取約定組織價格的 70%(菜單價格,以及當天預訂人數的所有服務、婚禮套餐、所有其他預訂服務),但至少歐元,將收取費用。 若在婚禮日期前 1 個月內取消或未入住,則收取組織價格的 90%(菜單價格,以及預訂人數的全天餐飲、婚禮套餐、所有費用)其他預訂服務),但至少需支付2500 歐元。 蜜月期間您最不應該考慮的就是所有東西要花多少錢,或者擔心家裡堆積如山的賬單。 當向供應商索取報價時,請務必詢問成本明細,包括任何稅金、費用和運費。 當實際金額最終可能高出 20% 時,獲得個人化報價就沒有什麼意義了。 計算每人費用的最簡單方法是將場地預留的金額除以您計劃邀請的客人數量。 對許多夫婦來說,這一事實改變了他們慶祝活動的範圍。 雞尾酒外燴 鼓勵他們以較小的規模思考,或不要抑制婚禮邀請函的數量。 夫婦通常在婚禮策劃過程的早期就開始起草賓客名單——無論他們願意與否! 對於那些害怕選擇一個朋友或家人而不是另一個人的人,我們理解他們的痛苦,但這是這個過程的必要組成部分。 預算確定後,婚禮和招待會場地應該是您首先預訂的事情。 在這種情況下,交易者必須確保立即確認收貨,例如透過電子郵件。 經營者提供給消費者的資訊必須是強制性的,不能修改。 同時,必須為締約方提供明確同意修改隨後簽訂的合約內容的可能性,例如有關交付的條款。 社會服務具有重要的區別特徵,這些特徵反映在特定部門的規則中——部分是在歐盟層面,部分是在國家層面。 社會服務一方麵包括提供給特別弱勢或低收入者的服務,以及提供給需要幫助執行日常任務的個人和家庭的服務,鼓勵的人。 西式外燴 社會服務包括為兒童和青少年提供的服務、為家庭、單親和老年人提供的支持服務以及為流動人口提供的服務。 社會服務還包括短期和長期照護和照顧服務,例如,在家庭照護和照顧服務框架內、在獨立生活設施和養老院或住宅(「療養院」)中提供的服務。 因此,出於該指令的目的,客戶在零售商處的私人互聯網帳戶(零售商上傳旨在提供給客戶的資訊並且不能單方面刪除或更改該資訊)可以被視為永久資料載體。 如果此類帳戶是商家提供合約資訊的唯一方式,則必須確保消費者在適當的時間內持續存取該帳戶,即使在消費者與商家的合約終止後也是如此。 經營者必須向消費者提供合約確認書以及第 6 條第 (1) 款要求的所有信息,除非他已經在之前通過耐用數據介質(例如產品目錄、短信或電子郵件)提供了該信息。 商家確保消費者在下訂單時明確承認該訂單需要支付義務。 如果下訂單涉及啟動按鈕或類似功能,則該按鈕或類似功能必須以易於辨認的方式標記為「具有付款義務的訂單」或相應的、措辭清晰的銘文,表明該訂單需要有利於貿易商的付款義務。 如果商家未遵守本款的規定,則合約或訂單對消費者不具有約束力。 外燴廚房 第(1)條d)旨在向消費者明確第三方經銷商與市場服務提供者在與在該市場經營的第三方經銷商簽訂合約時「與合約相關的義務如何劃分」。 它要求市場提醒消費者市場就此類合約向消費者承擔的任何義務。 當市場根據消費者的搜尋查詢提供由在市場上運營的各個商家提供的產品或針對位於市場上的各個消費者提供的產品的搜尋結果時,出現提供關於排名參數的資訊的義務。 另一方面,它不適用於向消費者顯示的線上介面的預設結構,該結構不是給定線上介面上的特定搜尋查詢的結果。 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的貿易商除了提醒您法定保固外,還必須提供商品的銷售者或服務提供者或其他相關貿易商(例如產品的製造商)所提供的任何售後福利資訊。 如果服務合約規定了消費者付款義務,並且如果消費者特別要求商家以維修為目的上門維修,成員國可以規定消費者在完全履行義務後失去撤銷權。 服務,前提是在消費者事先明確同意的情況下開始履行。 根據指令第 10 條,未能提供此資訊的另一個後果是,撤回期限最多可延長 12 個月。 這意味著消費者可以在實際使用商品一段時間後退出合同,而不必承擔由此產生的磨損的責任(另請參閱第 5.three 節,了解不告知消費者有關商品使用情況的後果。撤回權)。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4) 條中涉及購買邀請的新 f) 點對第三方分銷商的法律地位提出了類似的要求。 如果當事人選擇了不同的法律,這種法律選擇不會導致消費者被剝奪其居住國強制性規定所提供的保護。 因此,即使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經營者將其活動引導至根據CRD 第6(7) 條規定了語言要求的成員國的消費者,則經營者必須以CRD 規定的語言向消費者提供合同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