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預算清單:如何分解重要日子的費用 飯店有權無限制且不受限制地使用主辦單位自願提供的或主辦方委託的攝影師的照片用於飯店的廣告目的,但前提是照片中不能看到任何人。 這項權利也延伸到照片的編輯,特別是使人們無法辨認。 要選擇婚禮餐飲團隊,您需要確定婚禮風格、確定預算、獲得場地推薦並在線上閱讀評論。 與潛在供應商打交道時,請確保向他們明確賓客人數、預期付款金額和婚禮主題。 「我們也提供其他服務,可以提供額外收費的食品攤位。婚禮套餐不包括在麥當勞店舉辦婚禮,而僅包括餐飲等食品,價格從 185 英鎊起,最少訂購 200 件」。 如果您能夠滿足每月還款要求,對於需要立即償還婚禮費用的夫婦來說,這是一個合適的選擇。 該成員國,如果該語言義務根據國家法律被視為強制性「合約義務」。 在消費者受到任何缺席或場外合約、缺席或場外合約以外的合約或同等要約的約束之前,商家必須向消費者提供清晰、全面的資訊。 在提供此資訊時,商家必須以商家可以合理預見的方式考慮到由於精神、身體或心理殘疾、年齡或輕信而特別容易受到傷害的消費者的獨特需求。 然而,考慮這些獨特的需求並不能帶來不同程度的消費者保護。 客運不屬於該指令的範圍,因為它受到其他歐盟立法的管轄,公共交通服務和計程車受國家監管。 然而,該指令保護消費者在使用付款方式後免遭過高費用或隱性成本的規定也必須適用於客運合約。 對於貨物交付和汽車租賃等服務,消費者必須享有該指令提供的保護,但撤銷權除外。 此外,如果您很難弄清楚您想要的婚禮有哪些積極的、強制性的元素 - 也許想想您不想要什麼或不需要什麼! 不,那麼為什麼不讓每個人選擇自己的衣服並給他們一個指導呢? 如果您不習慣儲蓄或發現很難每月存錢 - 設定自動付款。 在適合您財務狀況的時間(即當您收到報酬時)從兩個帳戶定期支付婚禮預算。 如果您將存入婚禮儲蓄金庫的錢視為薪資上的額外稅,您可能甚至不會注意到其中的差異。 如果您不必每個月都勉強度日,最好多存兩個月、三個月甚至六個月的錢。 下午茶外燴 對於一般的婚禮預算來說,勒緊褲腰帶是值得的,但如果你真的很掙扎的話就不值得了。 設立一個聯合儲蓄帳戶,專門用於您的婚禮預算,並且不要動它。 如果您為婚禮存錢,這不僅是一個好習慣,而且是支付任何重大採購的明智方法。 大多數夫婦在為婚禮做預算時都需要家庭成員的經濟幫助,所以不要羞於開口要錢。 只要您誠實且心存感激,您所愛的人就會非常樂意提供協助。 為了幫助您了解婚禮當天需要花多少錢,我們整理了一份全面的費用清單。 事實上,市場未能揭露實際交易者的身分會造成市場是實際交易者的印象,這可能導致市場對交易者的義務負責。 如果消費者根據《消費者權利指令》使用撤銷權(或根據《數位內容指令》終止合約的權利),則一般資料保護法規包括評估撤銷合約是否也意味著撤銷合約處理個人資料的法律依據。 在許多情況下,消費者關於行使撤銷權和終止合約的聲明很可能被解釋為包括撤銷法律依據,包括撤銷對其他個人資料處理的同意。 外燴服務 對於合約而言不是必需的- 資料保護法規含義內的一般內容。 在這種情況下,交易者/資料控制者必須檢查是否仍存在對該個人資料進行此類其他處理的有效法律依據,例如履行法律義務。 根據《羅馬一號條例》第 6 條第(2)款,如果締約方選擇不同的法律,該選擇不得剝奪消費者慣常居住國法律規定所提供的保護。 根據第十八條第(三)款,如果合約終止,貿易商必須立即退還所有款項。 如果消費者和商家之間就退款時間發生爭議,相關國家主管機關和法院將根據具體案件進行評估。 最後,雖然第 16(1)(l) 條適用於貨物運輸合同,但它不適用於倉儲服務,即使這些服務是在特定時間提供的。 例如,如果消費者透過與同一商家的單獨合約購買行動電話服務和智慧型手機,且分期付款,每期付款每月與主要訂閱費用一起開立發票,則應考慮服務合約主合約。 中式外燴 這不應阻止消費者在維持服務合約的同時選擇退出輔助銷售。 第10條第(2)款適用於交易者在依第6條第(1)款(h)項中第9條第(2)款計算的初始提款期結束後12個月內逾期提供所需資訊的情況。 在這種情況下,撤銷期將在消費者收到此資訊後 14 天後到期。 […]我請求[立即履行或從指定的退出期日期開始履行]服務合同,並且我承認在完全履行服務合同後我將失去退出合同的權利。 綜合考慮,DJ 或視訊攝製組的成本可能會大不相同。 在計算上述供應商(攝影、娛樂、服裝、裝飾)等高價商品的成本時,這一點尤其重要。 因為這些類型的供應商的個人化報價通常可以極大地改變事情,因為它們佔平均婚禮成本的很大一部分。 外燴推薦首選 首先,盡可能收集真實的研究,尤其是關於引文和數據的研究。 例如,當您瀏覽婚戒或攝影師的網站時,您會發現他們也會列出其服務的費用。 但是,如果您想更準確地了解供應商實際上會為您的婚禮收取多少費用,請索取個人化報價。 對於服務合同,退出期限必須在合約簽訂之日起 14 天後到期。 對於銷售合同,撤回期限必須在消費者或消費者指定的第三方佔有商品之日起 14 天後到期;同時,必須確保消費者在貨物交付前可以行使撤回權。 如果消費者在一個訂單中訂購了多件商品,但它們是分開交付的,則撤回期限必須在消費者擁有最後一件商品之日起 14 天後到期。 如果產品分多個批次或零件交付,則撤回期從消費者取得最後一批或零件時開始。 交易者必須依據第6條第(1)款h)點履行有關撤回權的資訊義務。 僅在立即履行的線上數位內容服務合約的情況下,如果消費者同意並確認合約開始履行,則經營者無需根據第6條第1款( h),包括附件一 B 部分規定的退出聲明樣本。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4) 條規定了同樣的義務,其中規定了「購買邀請」的資訊要求。 據此,在選擇向消費者傳達的基本特徵時,貿易商必須使用與應用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相同的方法,即提供消費者做出明智的購買決定所需的特徵資訊。 商品的基本屬性可以從消費者可以看到的包裝或標籤中獲得。 對於更複雜的商品,可能需要提供額外的資訊才能確定其基本特徵。 CRD 對合約前階段的監管比《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更加詳細。 CRD 第 5 條和第 6 條涵蓋了《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4) 條中規定的所有資訊要求。 例如,網路或視聽媒體服務的訂閱通常按固定的每月/雙月/季度價格收費,無論使用情況如何。 因此,每月費用以及(如果開票期間不同)開票期間的費用也必須提供給想要在線上或場外簽訂合約的消費者。 此外,第 5 條第(3)款也可能適用於某些服務,而不僅僅是商品。 在此背景下,第五條第三款的第二個條件──即合約在訂立時直接履行──也顯得格外重要。 例如,如果經營者與旅行組織者約定,他將確保遊客在旅行期間參觀其商店,則在該商店簽訂的合同預計將被視為場外合同,無論該商店是否存在是交易者的經營場所。 外燴料理 另一方面,如果合約是在顧客訪問商店期間或透過電信設備簽訂的,則技術人員隨後到訪消費者住所安裝必要的設備不會改變合約的分類,即合約因此不會成為場外合約。 法院將後者歸類為具有特殊主題的“服務合約”,其本身並不直接旨在實現乘客運輸。 相反,以消費者在以後簽訂客運合同時享受折扣為標的的合同與購票合同在法律上是兩個獨立的合同,因此前者不能被視為與後者俱有不可分割的聯繫的合同。 事實上,購買一張卡使其持有人在購買機票時可以獲得折扣並不一定意味著隨後簽訂客運合約本身(40)。 即使合約簽訂前的資訊已根據第 8 條第 (4) 款提供給消費者,貿易商仍有義務根據第 eight 條第 (7) 款在耐用資料介質上確認合約。 除此之外,如果商家在徵得消費者同意的情況下透過電子郵件確認合同,則可以視為履行了此項義務。 (6) 對於透過電話簽訂的遠端合同,成員國可以規定,貿易商有義務向消費者確認要約,只有在消費者簽字或書面表示同意後,消費者才受要約約束。 根據第 8 條第(3)款,網路商家網站必須以易於理解且清晰可見的方式告知消費者配送限制,包括地理限制。 例如,這些資訊不應僅在商家的一般條款和條件中提及,或僅在未明確標記的單獨網頁上提及,因此消費者在購買過程中不太可能打開。 使用線上市場的消費者與市場提供者或第三方分銷商簽訂合同,以交付市場上提供的特定產品。 此外,消費者與網路市場的服務提供者簽訂了(框架)合同,後者與在市場上運營的分銷商簽訂了合約。 這些合約規定了使用向用戶提供的市場服務的條件,包括市場根據消費者與個別產品分銷商的合約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 個別合約條款公平性的評估屬於不公平合約條款指令 93/13/EEC (92) 的範圍。 相關歐盟特定部門立法可能對合約期限、延期和終止制定具體規則 (93)。 例如,對於訊息傳遞應用程序,其中一些允許發送者(例如消費者銷售 (B2C) 背景下的交易者)在發送訊息後的指定(短)時間內從接收者的設備中刪除訊息。 因此,這些通訊工具實際上不允許消費者儲存接收到的訊息。 約定的日期將是第 18 條中規定的「約定」交貨日期(另請參閱第 6 條有關交貨的內容)。 第 6 條 (1) 點 (e) 點的底線部分代表與第 5 條 (1) 點 (c) 點針對現場合約的規定相比,缺席/場外合約的額外要求。 特別是,缺席/場外合約需要有關訂閱和開放式合約的具體資訊。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2) 條也使用了「在具體情況下顯而易見」的資訊概念 (52)。 例如,商家的郵寄地址和識別資訊可能被認為是“在這種情況下顯而易見的”,因為消費者通常知道他們所在的商店或餐廳的地址。 因此,如果貿易商使用的場所用於銷售商品和服務,但該場所並非「通常用於」該目的,並且未明確標識為向公眾銷售的場所,則與消費者簽訂的合約很可能是場外的合約。 台北歐式外燴 上述例外限制的一個例子是向消費者提供各種商品的線上平台,例如汽車零件、小型機械、工具、電子產品和家具。 即使交易可以以拍賣的形式完成,貨物的售價由高於起拍價的出價決定,這也不會被視為「公開拍賣」。 因此,消費者將保留根據《消費者權利指令》規定的條件撤回其報價的權利。 消費者權利指令中提到的第一類包括透過使用公共電話交換機與電信服務提供者簽訂的合同,以使用該電話交換機。 術語「公共電話交換機」是指供公眾使用的電話,其支付方式可以是硬幣和/或信用卡/金融卡和/或預付卡,包括具有呼叫代碼(41)的卡片。 根據該條規定的比例原則,本指令不會超出實現該目標所需的範圍。 (88) 例如,請參閱《貨物銷售指令》第 11 條第(2)款第二項。 (29) 識別可用於完全或部分識別個人使用者或設備,即使 cookie 已關閉。 根據《消費者保護合作法令》規定的協調義務,主管機關或法院可以決定處以強制罰款(例如按日罰款),直到商家停止違法行為。 如果交易者不顧相關命令在規定期限內停止違法行為,當局或法院也可以決定有條件地處以罰款。 對於此類侵權行為,第24條第(3)款要求成員國確保處以罰款的可能性,罰款金額最高不得低於貿易商年營業額的4%。 因此,成員國可以將罰款的最高金額設定為高於交易者年營業額的4%。 他們還可以選擇根據更大的基準(例如商家的全球銷售額)來實施罰款。 同樣,他們可以將在消費者保護合作框架內採取一致行動的製裁範圍擴大到其他類型的違法行為,例如國內違法行為。 如果商家根據協議在履行其主要合約義務的對價之外使用額外的金錢索償,則消費者在明確同意支付這筆額外金額之前不受合約或要約的約束。 如果資訊正確填寫並提供給消費者,則貿易商已遵守此資訊要求。 關於確認的時間,第8條第7款規定,確認必須在缺席當事人之間簽訂合約後「在合理的時間內」發送。 此外,最遲必須在交付貨物時或開始提供服務時提供確認。 例如,根據適用的一般條件,在其國際“.com”網站上在給定成員國提供送貨服務的貿易商,如果他檢測到從該成員國連接且其還可以訪問為此目的保留的國家網站。 如果貿易商根據第 eight 條第 (4) 款設計了向消費者展示合約前訊息,則該要求也適用。 該條第(1)款c)點鼓勵交易者正確申報其合法身分。 它要求網路市場的提供者警告消費者,如果第三方提供者將其法律地位定義為非交易者,則他們不享有消費者權利。 交易者——尤其是從事跨境活動的線上交易者——可以針對多個成員國的市場提供報價,而無需針對每個目標市場量身定制資訊。 因此,為了涵蓋國家法律要求中可能存在的差異,這些貿易商應該意識到他們所針對的不同成員國可能有更嚴格的規則。 他們特別應該記住,法定保證的最短期限為兩年,並且消費者居住國的國家法律可能會提供更強的消費者權利。 統一國家罰款規則的目的是確保所有參與《消費者保護合作條例》下協調執法行動的成員國的執法措施都是可行且一致的。 消費者權利指令中的「基本費率」概念並不意味著貿易商有義務使用「免費」電話號碼,這些電話號碼通常對來電者免費。 這不能被解釋為意味著交易者有義務選擇某個電信供應商或從行動電話號碼切換到固定電話號碼,反之亦然。 國家法律可以規定經營者必須通知消費者合約終止的方式(見敘述(52))。 因此,需要進行個案評估,並考慮確保植物在較長時間內(包括消費者退回時)保留其特性所需的護理。 桃園外燴 因此,撤回權僅適用於受影響的植物「迅速惡化或短時間內保持其品質」。 例如,這些可能包括,當消費者通知相關貿易商其退出主合約的決定時,貿易商有義務通知相關貿易商。 因此,如果消費者希望在提款期內啟動服務或公用事業服務,則適用這些規定。 但這些規則並不能阻止經營者主動向消費者發起此類請求。 同時,商家沒有義務提供此選項或接受消費者的請求。 水、煤氣或電力服務合同,以及區域供熱服務合同,這些合同不限量銷售、指定數量(公用事業服務合同)。 歐洲法院強調,這些標準既不是詳盡無遺的,也不是排他性的,因此作為一般規則,滿足一項或多項標準本身並不足以使相關人員有資格成為「經銷商」。 銷售是為了盈利,或者一個人同時在線上平台上發布多個廣告提供新的和二手的商品出售,這一事實本身並不足以使該人有資格成為「交易者」(13)。 轉讓的金額作為保證金,必須在提供有償服務合約中載明,或簽訂書面協議保證金有償服務協議,該協議是主合約的組成部分。 如果您有預付款,您應該密切注意向您支付預付款的方式。 預付款通常被稱為預付定金,不重視這兩個概念的差異。 從這個角度來看,包括當事人預付和保全在內的法律後果的差異就顯得尤為重要。 如果消費者不向調解機構求助,或調解程序沒有結果,消費者有機會訴諸法庭來解決法律糾紛。 投訴記錄包含您提出投訴的姓名、地址、地點、時間和方式、您投訴的詳細說明以及所提交的文件、文件和其他證據的清單。 如果是透過電話或使用其他電子通訊服務進行口頭投訴,我們將向您發送會議記錄和對投訴的實質答案。